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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2019-01-07 15:28:23 字号:

  为进一步完善退役军人信息采集工作,根据国家退役军人事务部的统一部署,请还没有进行信息采集的退役军人到乡镇信息采集点或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采集点(设县民政局一楼)进行个人信息采集。

  信息采集时需提供如下证件或材料原件:

  1、身份证;

  2、户口簿;

  3、转业证、退伍证、离退休证;

  4、残疾军人证、伤残民兵民工证、因战因公伤残证;

  5、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

  6、立功受奖证件;

  7、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江永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1月7日

来源:

作者:江永分站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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