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周桂生)今年5月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对县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进行调研。县人大常委会在充分调研后,肯定了县法院在人民陪审员工作中作出的成绩,同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一是人员的区域分布太散,不便于工作,重点应该侧重在县城;二是管理应进一步加强;三是人民陪审员的工作补助标准过低。
对县人大常委会调研意见和建议,县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分析原因、研究措施、加以完善。一是对人民陪审员的分布情况,进行认真的调研,结合江永实际和根据工作需要在换届时提出合理的遴选规定;二是在县人大常委会内司委的指导下,商请司法局共同制定了新的《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新《办法》涵盖和细化了人民陪审员的权利、义务、语言行为规范、工作纪律、阅卷、出庭、合议、调解、执行等各个方面考核,并纳入2016年度江永法院精细化管理进行考核;三是争取县财政支持,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工作补助标准。
县人大常委会对江永法院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工作十分满意,表示将全力支持县法院在人民陪审员工作上的三项新举措。并要求县法院在工作中不断改进和完善,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审判、执行工作上的作用。
来源:江永新闻网
作者:周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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