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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5年乡科级党政正职述责述廉述德报告征求意见建议公告
2015-11-10 16:27:08 字号:

根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共江永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等规定,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潇浦镇党委书记何福明,允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陈江平,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黄怀海,县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唐宜耀,县烤烟办党组书记、主任陈东俊等5位同志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廉洁从政及树立和弘扬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方面情况进行述责述廉述德评议。现将上述5位同志的述责述廉述德报告公示,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欢迎大家于20151120日前通过拨打电话或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县纪委客观公正、翔实具体地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县纪委征求意见电话5729721

电子邮箱jy-lzs@163.com  

中共江永县纪委

                 20151110

 

述责述廉述德报告
江永县潇浦镇党委书记  何福明
(2015年11月)
 
我于1998年参加工作,先后任夏层铺镇党政办主任、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镇长等职务,2012年9月担任夏层铺镇党委书记,2015年9月至今任潇浦镇党委书记。现将本人履职尽责、廉洁从政、品德修养等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情况
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确保中央和省、市、县的各项惠民政策得到实实在在的落实,让党和政府的威信通过为民办实事解难题中的得到树立,始终坚持以党风保稳定、促发展、筑和谐。一是创新思路,推动科学发展。在夏层铺镇工作期间能够立足镇情实际,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帮助农民增收。走绿色农业、生态农业、特色农业的路子,做大做强烤烟、香芋、蜜本南瓜、广东红薯、优质水稻、优质水果等“六个六千亩”的六大香型特产生产基地和产业带,有力助民增收。二是从严管理,打造过硬团队。严格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求同存异,团结协作。班子成员经常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耐心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使党委威信不断提高,班子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各方面工作有了长足发展。选准配强村班子,使一批政治素质好、年富力强、能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优秀党员进入新的村级领导班子。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县委相关规定和镇《村干部管理八条规定》及《镇干部管理六条规定》,同时实施人性化管理,在日常生活中关心镇村干部,把他们的一些家事私事记心上。三是心系群众,积极为民办事。近两年完成冷水铺片农业开发和国土整理项目,新修湖广界通村道路;对各个村多条机耕道、水渠水沟进行修缮和新建,实现农村生产沟相通,路相连,减轻了农民生产的劳动强度;扩容水厂,解决高家等9个村,1.2万人的饮水问题。在环境卫生整治中,根据该镇实际开创性的提出了AB类考核方案,促进全镇卫生面貌全面改善,涌现了东铺、福洞等一批工作亮点村和示范村。2014年,在全县率先安装了150多盏路灯,完成了街道187间违章建筑整治工作,且无一人上访。三年来,夏层铺镇荣获全国、省、市、县各类奖达41项,2014年我个人被县委、县政府授予三等功。2015年9月到潇浦镇工作后,迅速熟悉了镇里情况,打开了工作局面。
二、职权行使和职务影响方面的情况
始终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做到亲自抓、负总责,以维护民生民利为主线,以狠抓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为载体,全面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形成党政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良好格局。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全镇重大经费开支、项目和事项提请镇党委会研究决定并执行落实到位。坚持三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制度,强化了交心谈心,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预防,形成了班子成员之间勤于沟通,相互补台,形成合力的良好机制。任职期间,没有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贵重礼品现象,也没有举办婚丧嫁娶活动。
三、公务消费方面的情况
我任职夏层铺镇党委书记期间没有购买过公车,目前夏层铺镇共有4台公车,一台公车车号湘M41821的是县委统一配置的,湘M41489是县委宣传部于2012年赠送的,这两台车都由镇党政办统一调配使用;湘M41317,是镇计生办于2005年出资购买的,专门用于计生节育服务;还有一台湘M40168,是县公安局于2009年赠送的,主要是用于计生办工作,目前已经报废。由于工作关系开会下乡办事较多,我有时会使用自己的车辆用于办理公事。严格执行公车由党政办统一调配制度,公车消费按公务实际支出报销费用。在办公用房方面,在夏层铺镇政府有办公用房一间,前面办公,面积10平方米,后面是值班住宿,面积8平方米,没有超标。
工作中自觉坚持勤俭节约、精打细算,严格财经纪律,公务接待基本上在政府食堂就餐。没有申请和开支公费出国、出境费用,没有申请和开支到外地考察学习费用。夏层铺镇“三公”经费支出2015年1-9月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6%。
四、个人有关事项方面的情况
我出身农民家庭,从小弟妹多,家里省吃俭用才供我跳出农门,能走到今天这步已经很知足了。我时刻警醒自己要知足、懂报恩。本人现有住房一套,位于金地广场, 2006年花费8.3万元购买,面积136平方米;2012年在金地广场贷款购买一门面,总价33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贷款15万元)。为方便工作生活,我于2014年元月筹资16.8万元购买了1.4T斯柯达轿车一台。妻子现在允山中心校任教,这个学年在瓦扎湾村小支教;儿子在江永一小五(三)班就读。本人和妻子都只从事本职工作,没有兼职,也没有经商办企业,两人年收入工资加上各种补助、津贴近七万元。本人在夏层铺镇任烤烟办主任及镇长、书记期间,每年有烤烟奖近2至5万元(其中3年烤烟办主任,4年镇长,3年书记),每年县里发的各种奖金也将近万把块。在江永这个小县城比上不足,比下可能有余。本人没有办理持有个人出国(境)证件,更没有因公因私出国(境)。
五、树立和弘扬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情况
终坚持将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三德”建设作为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的重心来抓,无论是在工作上,还是在生活中,都努力做到自我批评、自我提高,正确处理苦与乐、得与失、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面对困难问题,敢于担当。坚持做到秉公办事、民主决策,积极深入村组联系群众,经常开展困难群众和党员大走访慰问活动,提升政府正面形象。认真遵守党纪国法、社会准则和公共秩序。生活中尊重配偶、关心老人,谨慎交友,勤俭节约,养成了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情趣,没有背弃家庭、生活作风不健康等行为。
六、个人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1、存在不足:一是政绩观有偏差。工作中重视短期内容易出成绩的工作和项目,对社会治理、改善民生等方面重视不够,只讲如何完成目标任务,忽视了工作效率提升。二是进取意识减弱服务群众不够主动,在夏层铺工作期间,认为情况熟,不想不愿再认真听取群众意见,与干部职工谈心交流少。三是公务接待存在铺张浪费现象。有时来人来客没有坚持在食堂接待,晚上陪客有醉酒现象。有时会安排一些特色菜,上一些档的烟酒,超出了接待标准。

2、改进措施:一是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①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记实台账》,客观考评领导干部工作业绩与实绩。②把经济增长、群众致富、民生改善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③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会议系列精神,制定更加具体的学习制度、学习计划,努力践行群众路线要求,解决好认识跑偏问题。二是改进作风,认真履行职责。树立敢于担当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坚持公开公正原则,勇于同不正之风做斗争。是规范公务接待工作。①制定完善《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实现会议、公务接待、办公经费“零增长”目标;②规范政府食堂的管理,控制接待经费支出,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严守财经纪律。

 

 

述责述廉述德报告
江永县允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陈江平
(2015年11月)
 
我于1996年12月参加工作,先后担任县公安局黄甲岭派出所所长、城关派出所所长、县公安局局长助理等职务,2011年7月至今担任允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现将本人履职尽责、廉洁从政、品德修养等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情况
   (一)强化责任意识,筑牢思想防线
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理念,在镇党委的领导下,从年初,就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总体部署,并做为全年重点工作狠抓落实。率先垂范,做出承诺,并建立健全年初承诺、平时践诺、组织评诺、建档查诺、违诺追究的整套机制。
    (二)细化责任分工,落实主体责任
落实主体责任,关键在健全完善责任体系。明确部门负责人是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同时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各部门负责人年度工作考核目标,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格局。其次,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中,在镇党委书记的领导下,我坚持做好表率,参与部署重要工作、过问重大问题、协调重点环节、督办重要案件,带动其他干部认真履职尽责,形成全镇上下认真履责的良好局面。
(三)遵守政治纪律,维护党的尊严
始终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一是坚持加强个人修养和接受教育监督相统一,切实做到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勤政为民、恪尽职守、清正廉洁;二是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服从党委领导,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三是当好党委书记的得力助手,团结班子成员一道,坚持用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做到政治上坚定自信、思想上同心同向、行动上高度自觉,时刻维护党的尊严。
二、职权行使和职务影响方面的情况
自2011年7月任允山镇镇长一职以来,我常修从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廉洁从政,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有关规定。主动听取多方意见,依法民主科学决策;对于重点项目、招商引资等重大问题,一律提交镇党政领导会集体研究决定,从未干预和插手工程建设等市场积极活动;对于人财物的问题,坚决做到“三个不直接分管”,对于推荐或选拔任用干部情况,坚持实事求是,民主评议,从未有过“任人唯亲”行为,也从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本人、配偶、子女、其他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权非法利益。自任职以来,从未大操大办宴席借机敛财,人情消费集中在亲戚朋友之间婚丧嫁娶,没有用公款搞人情消费,自己的个人宴请能够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纪律要求,也从未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
三、公务消费方面的情况
本人从未出国出境,也没有办理相关证件。单位有公车三台,一台车牌为湘M.41097金杯面包车,主要是计生办使用;另有一台车牌为湘M.41891的双环越野车以及一台车牌为湘M.41885借用县政府办的老三菱越野车,因老化和维修成本高很少使用。办公用房位于镇计生办三楼,普通装修。办公、接待及住宿三合一,没有超标。公务接待上,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执行,做到“四个一律”:一律在机关饭堂安排工作餐;一律不上高档菜肴及香烟、高档酒;中午一律禁酒;一律不收受土特产和纪念品。本单位公务接待费近三年来2013年为542965元,2014年为297788元,2015年10月止为218663元。2014年比2013年下降45.1%,2015年比2014年同期下降16%。车辆运行费近三年来2013年为107644元,2014年为82133元,2015年10月止为48696元。2014年比2013年下降23.7%,2015年比2014年同期下降17%。2013年以来没有公务出国花费。
四、个人有关事项方面的情况
我一家三口,妻子在江永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工作,科员。女儿在江永一小读五年级。我于1999年在江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工作时购买本单位老交警队土地一宗,2002年建成一栋350平方米三层住宅,共花费11万元,资金来源于本人的工资、补助、奖金存款。2008年购买潇浦镇政府安置房一套,面积120平方米,购买价格8万元,资金来源于夫妻的工资、补助、奖金存款。2010年购买知青广场A栋单身公寓一间,面积26平方米,购买价格6万元,资金来源于夫妻的工资、补助、奖金存款。2014年购买知青广场C栋车库一间,面积21平方米,购买价格13万元,资金来源于夫妻的工资、补助、奖金存款。老交警队住宅于2010年开始出租给工业园区管委会办公,每年租金15000元。知青广场单身公寓2011年开始出租给他人住宿,每年租金6000元。本人于2009年购买了奇瑞A1微型轿车一台,价格4万6千元,用于上下班和接送小孩。2013年为了方便工作,购买了一台现代牌ix35城市越野车,价格16万6千元。购买车辆的资金来源于夫妻的工资、补助、奖金和房屋租金。本人任现职以来的收入主要是由工资、补助、单位奖金、县里发的烤烟工作奖金、房屋租金组成,每年7万元左右。本人和配偶目前都没有经商、办企业和其他金融投资。本人没有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中兼职。本人从未因私出国出境。
五、树立和弘扬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情况
任现职以来,我始终坚持勤奋积极的工作态度,泰然面对各种挑战和曲折,淡然面对利益诱惑,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以党纪国法和严明的政治纪律约束自己,以身作则做表率,自觉抵制奢靡之风,推广勤俭节约好习惯,养成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从小事做起,防微杜渐,杜绝一切浪费行为。同时,大力倡导并组织开展积极向上的文体活动。积极参与了2015年廉政杯气排球比赛,并获得乡镇场第一名的好成绩;作为领唱参与2015年“唱响中国梦”歌咏比赛,荣获三等奖;组建了允山镇政府篮球队,多次与县直单位和兄弟乡镇进行交流,在交流感情的同时也进一步增强了单位凝聚力。

    六、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问题:一是理论学习不够系统。由于乡镇工作较为繁琐,日常忙于事务性工作,导致学习时间较为零散,学习笔记相对零碎,理论知识不够系统完善。二是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创新水平还有待提高。工作存在一定的实用主义,有“经济唯上”倾向,在创新党风廉政工作建设层面,虽然重视,但主动性不强,自觉性不够,导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跟着走”的倾向。三是生活上存在着不良习气。因本人性格过于直爽,应酬饮酒时有时存在酒醉的行为,虽然没有存在滋事闹事现象,但这也影响了自身形象。

(二)整改措施:一是强化理论系统学习。制定周密学习计划,坚持理论学习与实践相学习结合,努力提升理论素养,完善知识体系,在思想方面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摒弃工作中“经济唯上”的实用主义倾向,进步武装思想,明确“指挥棒”,同时,结合允山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际,从管理机制、教育机制、预防机制、保障机制、纠正机制、惩戒机制六方面入手,力求开创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局面。三是提高廉洁自律标准。把贯彻“十八大”重要精神与当前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认真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着力改进不良作风,始终做到严于律己、防微杜渐。

 

 

 

述责述廉述德报告
江永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黄怀海
(2015年11月)
 
本人于1983年8月参加工作,先后担任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允山乡党委书记,政府办副主任、党组成员,文化局党组书记、局长,卫生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务,2011年3月至今任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现将本人任现职以来履职尽责、廉洁从政、品德修养等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情况
1、围绕“主体责任”中心点,落实党风廉政工作职责。年初制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明确了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职责,逐级签订廉政建设责任状,分解责任,细化分工,推动各部门责任落实;年终听取学校党组织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并开展年度考核工作,构建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把握“学习教育”关键点,筑牢抗腐防变思想防线。本人注重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带头学习中央、省、市、县委关于作风建设的相关规定,做到先学一步,深学一层,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每年撰写学习调研报告不少于2篇,学习笔记不少于1万字,学习心得3篇以上。今年来,本人主讲廉政党课1次、组织观看《人生不能重》等廉政教育片2部;以学校为单位,组织2200多教职工学习贯彻《问责新规》。
3、紧扣“作风建设”切入点,增强干部职工纪律意识。修订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制定了《江永县中小学教师管理手册》、《江永县教师队伍管理“十个一律”》、《江永县师德师风督查工作方案》等文件,扎实开展“贪、庸、懒、奢”专项整治、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群众办事难专项整治等工作,定期不定期进行明查暗访,并及时通报。2014年以来,全县教育系统查处15起违纪案件,其中通报批评4人,处分违纪人员10人,开除公职2人。
4、抓住“尽责履职”着力点,推动江永教育健康发展。一是抓硬件,办学条件得到新改善。2011年以来,累计投入资金2.51个亿,对26所薄弱学校进行了改造,完成了14所合格学校建设任务,新建5所农村公办中心幼儿园,新建9所农村中小学教师公转住房建设152套,为22所学校安装570间多媒体教室,装备1155台学生电脑。今年筹集资金1.2个亿,重点实施一小扩容、三中改制、示范性幼儿园等学位工程,预算明年春季投入使用,新增小学学位1500个,幼儿学位1000个;建设7所合格学校和2所农村公办中心幼儿园,11月下旬评估验收后,将全面完成31所合格学校建设任务;对5所薄弱学校进行改造;开工建设20所学校共738套公租房;二是抓队伍,师资力量得到新提升。大力实施“三名”工程,培育优质师资队伍,5年内补充教师312名,累计培训教师近1.5万人次。三是抓管理,教育质量得到新突破。深入推进“三个年”活动,修订完善学校管理制度,健全督学责任区工作制度,学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小学、初中毕业考试多项指标保持全市中等水平;高考质量逐步提升,其中,2012年1人被清华大学录取,2013年二本以上上线率28.33%,排名全市第四。今年二本上线率虽较往年有所下降,但重本上线率较去年有较大增幅,上线人数达79人,600分以上考生人数达20人,4人进入全市理科前50名。近几年来,我局荣获县级表彰36个,市级表彰27个,省级表彰10个,其中,2013年被省教育厅评为“湖南省民族地区教育强县建设工作先进县”
二、职权行使和职务影响方面的情况
1、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督促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任现职以来,我局班子团结、凝聚力强,没有发生领导干部违法行为。
2、贯彻落实“民主决策”管理。任现职以来,本人不折不扣执行民主集中制、“三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末位表态等制度,每年度及时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落实情况。重要决策、重要人事变动、重要基建项目和大宗采购项目等都按程序通过党政会议讨论研究,并上报主管领导同意后再实施。
3、严格遵守“廉政准则”规定。严格遵守“廉政准则”规定,无干预和插手工程建设等市场经济活动的现象,严把亲情关,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的问题。近几年,教育系统项目建设较多,但从来没有照顾亲戚朋友在教育系统做任何一点事情,做到了廉洁奉公,不徇私利。讲大局,守规矩,本人亲侄女及亲侄婿一直在基层学校工作,没有利用职务之便将其调入县城。要求基层所有学校都建立师生食堂,公务接待一律从俭,下乡检查工作做到了都在食堂就餐。任现职以来,本人没有操办任何喜庆酒宴、生日宴事项,没有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现象。
三、公务消费方面的情况
在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方面,严格执行《局机关公务车使用管理制度》,单位现有公务车3台,其中一台为思威越野车,牌照湘M41279,2006年4月19日购买,购买时价格为21.68万元;另一台为东南牌中型客车,牌照为湘M41136,2008年5月6日购买,购买时价格为11万元;第三台为丰田越野车,牌照为湘M41256,2009年12月1日购买,购买时价格为20.78万元,任职期间没有新购车辆。3台车均由局办公室统一调配管理,节假日公车统一封存在单位指定停车点。在办公用房使用方面,本人现在的办公室面积为18平方米,与一名普通干部合用,办公用房符合规定面积。在因公出国(境)方面,本人从未因公出国(境)。在公务接待方面,修订了《“三公”经费管理办法》《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实行归口管理、对口接待,由办公室具体安排。本人任现职期间,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单位“三公”经费尤其是公务接待经费逐年减少,2013年以来,单位“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3年6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经费36万元,公车运行费24万元;2014年46.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经费28.3万元,公车运行费18.5万元;2015年34.7万元(截止10月份),其中公务接待经费18.4万元,公车运行费16.3万元。
四、个人有关事项方面的情况
本人家庭情况:妻子唐秀春,县职中退休职工;女儿黄亚云,毕业于吉首大学,现在江华农行工作。本人收入情况为:月工资3656元(含津补贴),扣除住房公积金等,月实发工资3122元,加上各种奖金及加班补助等年收入约5万元,妻子退休工资全年3万元。本人1996年与人合伙在允山镇井边村的大岗头租赁土地约30亩创办果园,主要种植香柚、夏橙等,经过近20年的经营,目前已进入盛果期,每年产值15-20万元,每年分得收益2万元左右。房产情况:在龙溪路有自建房一栋,面积420平方米,2001年开始建,等到2008年才建好,建房及简单装修花了约20万元(资金来源:当时卖掉了原县委大院的住房,住房公积金贷了部分款,向亲戚和同学借了部分)。另,2008年在卫生局工作期间,卫生局、妇幼保健院职工合伙建房,分得一套住房,面积150平方米,已转让给朋友,转让费5万元。该集资房所有集资款均由对方自己缴纳,目前尚未过户,但房产证已交给对方保管。债务情况:外家嫂嫂(原供销社贸易公司下岗职工)用本人房产证,以本人名义向江永邮政银行抵押贷款50万元,用于经销安装太阳能、空气源等业务,都是合法经营,没有为亲属谋取利益的问题。
五、树立和弘扬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情况
本人始终把修身立德作为一种人生价值追求。一是自觉践行职业道德。坚持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严格按制度、按程序办事,民主决策,敢于承担,主动担责。二是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带头学习和遵守党纪国法、社会行为准则及公共秩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人为善,真心待人。三是自觉弘扬家庭美德。坚持正确处理家庭、亲友、邻里关系,尊老爱幼,家庭和睦,邻里和谐,以自己的良好言行、影响示范下一代和亲朋好友,努力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情趣。
六、个人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1、存在的问题:一是理论学习有所放松。理论学习不够,常态化不足。平时对干部职工交心谈话、教育引导较少。二是改革创新缺乏动力。不善于用创造性思维抓工作,普遍局限于完成工作任务,学校管理、队伍建设、课堂改革等工作。三是制度执行不够严格。公务接待方面时有存在超标现象,没有完全做到公函接待;作风建设任务较重,教师群体大,教师队伍建设活动力不够,管理制度落实欠严格,少数教师违反师德行为时有发生。
2、整改措施:一要强化学习铸品质。加强政治思想学习,坚持将学习调研与工作实践相结合,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整体素质与综合水平。二要锐意创新拓工作。加强督查考核,坚决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突出抓教风师德,下大力提升教学质量。三要严肃纪律树形象。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忠于职守,严于律己,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为教育强县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述责述廉述德报告

江永县发改委主任、党组书记 唐宜耀
(2015年11月)
  
    我于1981年9月参加工作,先后担任县计委办公室主任、纪检组长、副主任、党组成员等职务,2005年1月至今任县发改委主任、党组副书记、党组书记。现将本人任现职以来履职尽责、廉洁从政、品德修养等情况报告如下,请予评议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情况
一是认真履行领导职责。作为单位党政一把手,我始终坚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重视反腐倡廉教育,严格按照县委、县纪委有关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和要求,坚持定期召开党组会,经常在大小会上强调廉洁从政、杜绝腐败行为的重要性,认真学习并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部署和要求,常敲警钟、常提醒,做到反腐倡廉教育常态化。组织本委班子制定了《江永县发改委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制度》、《县发改委党组2015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县发改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在平时工作中严格落实到位,不打折扣。二是坚持原则,勇于担当。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所担当的岗位职责有机结合起来,强化班子成员责任范围和责任内容,推动全委党风廉政建设沿着规范化、制度化发展。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果断地处理和制止。
二、职权行使和职务影响方面的情况
任现职以来,我始终坚持集体领导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对全委的重大决策做到集体研究,公开透明,做到末位表态,不搞一言堂。我坚持分工负责制,权责统一,严格执行“三个不直接分管”制度,日常工作大胆而放手给分管领导去安排、去管理、去落实,做到从不去干预。我坚持做到任人唯贤,以德为先的原则,把会想事、能干事、干成事而又不出事的干部大胆向组织推荐,形成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本人任职以来,全委向组织上推荐得到组织上提拔重用的13人,带领班子争取到了“西部开发、湘西开发、比较少数民族政策县、全国绿色能源县、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等政策,争取到中央及省财政预算内项目资金累计达12亿多元,但我本人从未到项目单位报销一分钱,从未接收过任何现金、有价证券或支付凭证,单位或其他班子成员也从未到项目单位报过账。任现职以来,委里审批的项目800多个,核准招投标项目数百个,本人从未因职务上的影响有过涉私利己行为,始终做到了“净身保洁”。我妻子在县计生服务站工作,女儿在长沙一银行上班,我兄弟姐妹及外家兄妹,均在东安、冷水滩,无一人在江永经商或办企业,更没有在江永做过工程项目。2009年8月,女儿考上中国矿业大学,办了18桌升学宴,2015年女儿结婚及时报告了县纪委,但未在江永办一桌酒,我和妻子双方单位的同志以及江永境内的亲朋好友无一人知晓。
三、公务消费情况
任现职以来,我在公务消费上一贯坚持勤俭节约,按章、按制度、按原则办事,从未搞一把手特权。单位现有公务用车一台,是于2006年1月采购的丰田凯美瑞小车,车牌号是湘M41995,由分管办公室的副主任安排派车。本人办公用房一间,面积20平方米左右,由我和司机共用。公务接待和来人来客,自己跟班子成员一样待遇,未曾享受特权。本人本籍非江永人,一年到头也很少有朋友来江永,家属或亲戚来江永都是由老婆安排在家里就餐和住宿。公务外出,或陪领导出差,均由跟随出行的同志安排外勤事宜,自己均不直接负责钱物。所有财务支出均由分管办公室和财务的副主任把关审批后到财政报帐。单位从未有过帐外帐和小金库,所有经费渠道都来源于每年的财政预算经费和临时阶段性经济工作向县政府领导报批的经费。所有经费开支都严格按财经规定要求用于正常业务支出和县委、县政府领导安排的向上跑项目争资金、争取省国家政策或县里的重要经济活动事项的开支。任现职以来,本人曾出境一次,2007年9月,省发改委统一组织了一批全省县区发改委主任培训班人员到台湾学习考察,经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审批并报县委书记、县长批示后,本人随团参加,时间往返7天,开支经费1万元左右。每年支出的三公经费都有下降,其中2014年与同期相比下降了12.7%、2015年与同期相比下降了30%。
四、个人有关事项方面的情况
我爱人张小红在县计生委计生服务站工作,女儿唐敏大学毕业后于2013年7月考入广发银行长沙分行工作,一家三口各自正常上班,无任何经商活动,也从未参加过任何房产开发或其它参股、合股经商活动。本人现有房产两处,一处是现入住的江永县计生委宿舍区楼层安置房一套(即计生委拆除本人原入住的面积为110平方米的房改房而安排的安置房),面积145平方米左右,至今尚未办房产手续。另一处是前几年于冷水滩凤凰园处购买的一套面积约120平方米,价值约30万元的二手楼层旧房一套,房款来源自筹15万元,借款15万元(其中借外家妹妹5万元、外甥女5万元、朋友5万元)。外家妹妹和外甥女的借款至今未还。本人2007年9月于省公安厅办有一张因公出境护照一本,至今未知存放何处,正在查找。任现职以来,我与妻子每年的工资、补助、奖金合计约8万多元,女儿的年工资收入约8万元。
五、树立和弘扬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情况
1、始终保持较强的艰苦创业的敬业精神。任现职以来,我始终牢记以江永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己任,率先垂范,带领同志们争取政策、争项目、争资金,积极投身于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各项工作中,不辞辛劳、勤勤恳恳、兢兢业业。
2、始终坚守良好的公德品性。我始终坚信一个人的品德是第一位的,友善待人,本色做人,尽心做事,常怀律已之心,常行惠民之实。我注重人文关怀,不居功、不诿过,无论是单位上的同志或是乡、村干部只要有要求,我尽心尽力帮忙和解决。我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带领全委干部职工对所联系村开展了“一对一帮扶”活动,积极为相关乡镇的贫困、落后村筹集资金,帮助他们修水渠、修村道和田间机耕道,解决饮水困难,深得群众好评。
3、始终坚持提升个人品德修养。我平时注重加强思想品德修养,坚持与人为善,和睦共事,常怀感恩之心。日常生活中我十分注重操守,遵老爱幼,作风正派,情趣健康,特别注重自己的“社交圈”,择善而交。长期以来从未在黄、睹、毒、嫖、色、贪上沾染过,始终保持着自己的清白净身。
六、个人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存在问题:一是工作激情减退,创新意识和开拓进取精神不强。由于参加工作时间长,在发改委任职时间久,认为自己年纪大了,只注重安排,不注重抓落实,工作只求过得去,做老好人。二是存在重项目争取轻项目管理的现象。一直以来,我存在着发展改革工作主要就是争取项目的思想误区,把项目和资金争取多少作为衡量工作业绩的标杆,认为自己把项目争取回来了,就完成了任务,而对于项目的实施管理,自己过问较少,在思想上没引起高度重视,缺乏过硬的监管措施。三是深入调查研究不够,有关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疏于思考,对农村急须解决的新层次问题也听之任之,懒于动脑筋,想办法,为县委、县政府决策宏观经济参谋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养。坚持“活到老,学到老”,重点学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用先进的理论武装自己头脑,指导实践。二是转变作风,增强为民服务意识。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自觉增强公仆意识和群众观念,密切联系群众,坚持走群众路线,加强调查研究,热心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多做惠民实事,继续为我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多做贡献、多争光彩。三是筑牢防线,落实廉洁从政规定。继续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十项规定、县委的《违反作风建设要求影响工作执行力行为问责暂行规定》以及县纪委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聚焦“四风”,全面整改存在的问题。严格约束自己,依法行政,廉洁自律,自觉接受各方监督,讲老实话,做老实人,办实在事。

 

 

 

 

 

述责述廉述德报告
江永县烤烟办党组书记、主任 陈东俊
(2015年11月)

 

我于1988年9月参加工作,先后担任源口乡副乡长,夏层铺镇、千家峒乡党委副书记,上江圩镇镇长、书记,县农办主任科员,县烤烟办副主任,2006年11月任现职至今。现将本人履职尽责、廉洁从政、品德修养等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情况

一是认真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我始终坚持把“守纪律、懂规矩”作为最基本的政治要求,以维护全县广大烟农权益为目的,坚持把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本人岗位和本单位的工作职责及时予以贯彻执行到位,确保本单位及本人职责范围内政令畅通;始终保持对党忠诚,从未在任何场合任何人群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和言论;不拉帮结派、不搞团团伙伙,坚持实事求是,不弄虚作假,不好大喜功。

二是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首先是认真履职,扎实部署。我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本单位党组每年召开2次以上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制定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措施,与股室及全体工作人员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分解下达责任目标。其次是强化组织,狠抓落实。成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并利用党组会、全体干部职工会及时组织传达、学习反腐倡廉政策精神,定期组织廉政建设讲座,观看腐败案件警示片。再次是带头遵守廉政规定,本人及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实效。任现职以来,本人及单位没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市委十项规定和县委关于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没有出现腐败问题,没有违纪违法案件,没有损害烟农利益的问题,没有出现干部“带病推荐”、“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等问题。

二、职权行使和职务影响方面的情况

任现职以来,本人始终坚持规范用权,廉洁从政。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凡事召开班子成员会议进行研究,虚心听取其他党员干部的意见,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遵守“三个不直接分管”的规定,对单位财务、干部人事、工程建设均安排一名副职分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向组织推荐干部集体协商,严格按程序办理,没有违规提拔、推荐、任用干部。没有干预、和插手工程建设。没有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为本人、配偶、子女、其他亲属及身边的工作人员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非法利益。没有操办过任何婚丧喜庆。严守廉政底线,任职期内没有违规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其他支付凭证。

三、公务消费方面的情况

公车配备使用情况:单位现有公务用车一台,车号湘M43465,车型为丰田RAV4、排量为2.0的SUV小型越野车。车辆管理使用由一名副主任分管,派车由办公室综合股负责。本人从没有因私用车,更没有驾驶公车。多年来,该车的油料、维修等费用均按县纪委有关规定执行。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办公用房为行政中心A4006室,使用符合有关规定。为规范公务消费行为,单位出台了公务接待制度,综合股统一负责接待,并严格按有关标准执行。本人任职以来,公务接待开支共677735元(包括县烟草专卖局专卖办打假接待、县烟叶市场稽查队接待开支),其中2007年60027元、2008年98093元、2009年105525元、2010年89513元、2011年86754元、2012年127202元、2013年73150元、2014年37471元。参加工作以来我从没有因公出过国(境)。

四、个人有关事项方面的情况

本人及配偶现有住房三栋(套),一栋为1999年自建房,位于潇浦镇白牛山路,面积210.87平方米,当时造价7万元,房产所有人为本人妻子蒋爱珍,本人为房屋共有人;第二套在桂林市灵川县八里街江畔人家小区,为2009年购置,是按揭房,面积89.26平方米,购买价格2299元/平方米,房价20余万,首付4万多元,在桂林农业银行房贷16万,月供1050元,房屋产权为本人单独所有,2012年简单装修后于当年11月出租,月租金现为800元;另一套在长沙县暮云镇山水印象小区,是2011年3月委托妻弟以本人妻子蒋爱珍名义购买,建筑面积126.55平方米,产权为私有,购买价格为3988.1元/平方米,首付32万元,由妻子在长沙兴业银行办理房贷20万元,月供2000元,当时首付款中自有资金8万元,向亲属、朋友借款24万元,为还亲属朋友借款,2014年1月用现有住房抵押向江永县邮政银行贷款20余万元,至今未交接房。本人妻子蒋爱珍是公务员,就职于县财政局,抽调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儿子陈琛是在校学生,现在湖南省食品药品学院读大三。家庭成员没有参与投资、经商、办企业和投资金融理财产品;本人没有从事过营利性活动;因参加初中毕业30周年同学聚会,本人于2013年办理持有港澳通行证一本,2014年已按规定上交县委组织部;本人任现职以来工资、补助、奖金收入情况如下:2007年27637.6元、2008年55103元、2009年38642元、2010年49663元、2011年50223元、2012年61076元、2013年60446元、2014年73921元、2015年76360元。

五、树立和弘扬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情况

一是恪守职业道德。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本人工作坚持原则、忠于职守,为全县烤烟生产的发展兢兢业业、尽心尽力,敢于承担责任,在每年的乡镇烤烟种植收购任务分配和年终的税收奖励兑现等重大工作上,始终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平时注意发挥班子成员所长,培养良好的团队精神和协作意识,始终将广大烟农的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密切同广大烟农的关系,想烟农之所想,急烟农之所急。二是弘扬社会公德。本人除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外,作为一名社会公民还从点滴做起,自觉遵守社会主义公民道德规范,热心公益事业,每年积极参与慈善一日捐,多次参与无偿献血,累计献血达1000CC以上;想方设法为联系的贫困村解决实际困难,千方百计为受灾烟农筹集捐款以弥补损失;注意个人形象,不存在酗酒失态、滋事扰民、见利忘义、奢侈浪费的行为。三是传承家庭美德。本人出生农村,父母勤劳善良、相敬如宾、勤俭持家、尊老爱幼、与人为善等等给我留下深刻的影响,如今本人也是家庭和睦、邻里友好、生活幸福,并努力做好一名为子、为夫、为兄、为父应该做好的事;本人一直以来不抽烟、不酗酒、不打麻将不打牌,周末、节假日不加班就到户外骑自行车、摄影、登山,争取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情趣。从来没有放纵和放任自己,没有长幼不睦、背弃家庭和不健康的生活作风。

六、个人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

存在问题: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的学习还不够深,用党的纪律约束自己行动的自觉性还不够强,勤政廉政意识的树立还不够牢,执行公务接待的规定还不够严。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学习,要加强对党规党纪、法规政纪特别习总书记关于廉洁从政系列讲话精神的学习,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从政观。二是进一步提高自律标准,认真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始终做到严于律己、防微杜渐,努力做一名清正廉洁的共产党员和人民满意的公仆。三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规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谦虚谨慎、戒骄戒躁,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来源: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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