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请“反四风”义务监督员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四风”的重要批示精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服务质量,转变干部作风,及时发现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在本县辖区内聘请一批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干部群众为“反四风”义务监督员(以下简称义务监督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义务监督员的聘任
义务监督员从全县在职或离退休干部职工、民营企业家及社会各界人士中聘请,采取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两种方式,由县委发放聘书,聘期1年,聘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及本人表现可续聘。
二、义务监督员的条件
(一)坚持原则,实事求是;
(二)热爱监督工作,有正义感和责任心;
(三)具有一定的口头、文字表达能力;
(四)不谋私利,不徇私情。
三、义务监督员的权利
(一)对党委、政府及各个部门,广大干部职工在工作作风、廉洁从政、为民办实事等方面进行监督,并搜集社情民意。
重点监督是否存在以下10个方面的问题:1、违规进人、用人及“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编外大量聘用人员;2、“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 群众办事“吃拿卡要”、作风粗暴、暗箱操作、权力寻租;3、公车私用、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4、私设小金库;5、公职人员参与赌博;6、“三公”经费开支过大,公务接待超标,奢侈浪费;7、国家工作人员违规操办婚丧喜庆;8、对上级交办的事项拖延不办、工作不落实;9、乡镇干部“读通学”,唱“空城计”;10、所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二)县委、县政府将定期听取义务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义务监督员本人和搜集到的监督意见和建议可以向县纪委反映,也可以在县委、县政府召开的座谈会上发表。
(三)县委、县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义务监督员反映的情况进行专题研究,并及时将处理情况向义务监督员通报。
有意者请填报《江永县“反四风”义务监督员申请表》(表式见附件),并于12月10日前送(或邮寄)县纪委,地址:江永县作风办(县行政楼4023),邮编:425400;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报送,邮箱:jwxjsjyx@163.com,周六、日不休息,随时接受报送。联系人:陈小娟,联系电话:0746-5730545。
附件:江永县“反四风”义务监督员申请表
中共江永县委
二0一三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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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江永县“反四风”义务监督员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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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 纪 委 意 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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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 委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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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永新闻网
编辑:redcloud